回覆: 論協同作業---之我見 |
標題: 回覆: 論協同作業---之我見 作者 admin 於 2011-06-10 X8932 你好 並不是將檔案傳輸給對方就可以管理.... 建議您先參考軟體自帶的工作集說明,裡面有工作集的原理與管理方法~資料很多,要花點時間看完 簡而言之: 工作集只是一種協同管理方式,並不直接對檔案進行權限控管 個別用戶開啟中央檔並另存到本機後才進行己方的設計 用戶之間通過借用方式向另一方取得編輯權限(必須等對方審核通過才擁有編輯權) REVIT2011以前,如要雙方都可以即時看到訊息,必須登入SUB中心下載安裝ADVANCE PACK,裡面有個Worksharing Monitor REVIT2012以後,此功能已內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