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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新北市核發全國首張線上審查建築執照 BIM電子圖說查核成果說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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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3 16:56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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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搭配了幾件事情:(目前他們也只發表了Revit為主的模式與樣板) 1.使用他們做的專案樣板 2.專案樣板裡面含有他們設定的專案參數 3.搭配元件(族群)裡面自設的族群參數 因為樣板裡面已經做了幾個明細表,從專案檔內和元件(族群)內撈資料出來計算和呈現 以及在元件(族群)內設定一些圖形與數據連動的參數(例如行動不便車位的下車方位和圖形呈現的位置等),藉以達成所謂"法規資訊植入模型元件中" 基本上,如有機會看看他們預先做好的"法規元件",大概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很多是族群裡面的基本參數圖形連動設定... 在Revit的Help都有各種元件(族群)參數的意義....
2014/6/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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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論協同作業---之我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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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9/2/3 16:56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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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學老大對於協同作業-工作集的精闢分析,其實工作集是管物件卻不管人的一個做法,善用這種特性絕對可以事倍功半,更有增加效率的好處.....不過也發現許多人對於這種方式似有誤解,所以就以曾經以這個方式執行專案的一點經驗提供給大家參考:
1.單人使用工作集,可以把它當作是Revit裡面的"圖層管理系統",利用這個方式可以完全的達到模型顯示輕量化及效率提升的目標,國外的許多user早已這麼做,而且一執行還真的"回不去了"(泛指好用而不想要回去原來的單一檔案作業),個人在2006聽過一個研討會,有位前輩在那個時候就用這種方式控制模型顯示的效率,非常驚人~ 2.單人或多人使用工作集,還有一個功用,就是可以根據工作內容來區分工作集的規劃方式,達到分工的真正好處.....這個方式更被拿來當作工作集的使用優點之一... 3.很多人囿於一轉成工作集時Revit出現的那個警告訊息(一點下去回不去之類的...),所以認為這種動作叫做一去不回頭...實際上,由具有工作集的檔案回復成單一檔案架構很簡單,只要"自中央分離"之後就可以了...所以絕對可以回頭,只是要考量為什麼這麼做... 4.工作集與RVT Link絕對百分之兩百可以並用,甚是許多組織單位根據這兩種協同作業的特性規劃了內部分工作業時的權責! 綜合以上的感想,個人是建議多多使用且更應該熟悉工作集的協同作業方式,當然,必須要有良好的分工組織架構及工作內容區分,才會發揮這種方式的最佳效益~
2013/11/14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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